本報北京1月30日電 (記者張璁)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第二批檢察機關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充分彰顯民事檢察監督在民法典實施中的重要作用。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是民事檢察最為重要也最具有剛性的監督手段。民法典施行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調解書監督案件23萬余件,其中合同糾紛是民事生效裁判監督案件的主要類型,占比約63%。經審查,提出抗訴1.3萬余件,提出再審檢察建議2.3萬余件。
檢察機關深化民事審判活動監督,促進依法裁判。民法典施行以來,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民事審判活動監督案件19萬余件,受理數呈逐年上升趨勢;經審查,共提出檢察建議18萬余件,法院采納17萬余件。此外,民法典施行以來,全國檢察機關依法受理支持起訴23萬余件,支持起訴17萬余件,其中,支持農民工起訴10.8萬余件。
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共有11件,從案例內容來看,涉及民法典總則、物權、合同、婚姻家庭等編內容,是民事檢察監督實踐中適用頻率相對較高的部分;從具體法律問題來看,涉及自由裁量權評價、公序良俗原則適用、信用卡違規借貸等實踐熱點難點問題;從監督類型來看,涉及民事生效裁判監督、執行監督、支持起訴等民事檢察全流程和各環節;從監督方式來看,包括個案精準監督、類案監督、檢察和解及延伸參與社會治理等辦案實踐;從檢察履職來看,涵蓋了數字檢察模型應用、調查核實、司法救助等內容。
《 人民日報 》( 2024年01月31日 10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