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政務集中辦公區停車場作用,促進停車場資源的合理利用,緩解廣大群眾停車難問題,提升群眾幸福感和滿意度,經研究,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對政務區停車場部分停車泊位適時免費向社會開放。現將停車泊位使用情況公告如下:
一、開放方式和范圍
有序開放。在確保辦公區正常工作秩序的前提下,本著錯峰使用、有序共享的原則,向社會無償提供618個車位給市民共享使用。
開放范圍:政務中心及政務服務中心廣場路面停車位。
二、開放時間
(一)工作日夜間開放:晚上18:30至次日上午7:30,不得超時停車。
(二)周六日及法定節假日:全天開放,并在節后第一個工作日上午7:30前駛離。
(三)特殊情況:如遇重大活動、工程維修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臨時取消停車泊位對居民開放的,將提前一天在入口處張貼通知,并設置禁止進入標識牌。
三、開放對象
允許停放的車型為7座及7座以下小型載客汽車。執行公務的軍車、警車、城市管理執法車和執行任務的消防、搶險、救災、救護、工程維修等車輛可臨時停放。其他車輛不得停放。
四、停車須知
1.社會公眾進入政務區免費錯時停車區域應自覺服從停車場管理,在車輛明顯位置放置聯系電話,在規定區域和時間段內有序進出、文明停放、規范停放,不得影響政務區的正常工作、生產、經營、生活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
2.停放的車輛應保持車身整潔,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進入,嚴禁亂扔垃圾雜物;停車人員若損壞停車場地設備、設施,須照價賠償。
3.滁州市機關事務管理處不承擔車輛事故損壞及車內物品被盜等所致的所有責任,進入停車場的車主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如有車輛損壞、車內物品遺失等自行負責。
4.對停放車輛超過開放時間產生相關費用由車主自理。具體收費標準由停車場經營者滁州市城泊車輛服務有限公司在政府指導價范圍內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