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通訊員杜薇 全媒體記者 劉晨)近日,我市制定印發《建立完善基層藥品安全“四員”制度實施意見》,通過建立完善基層藥品安全管理員、宣傳員、協管員、信息員“四員”隊伍,發揮基層組織在藥品安全工作中的協管作用,有效延伸藥品安全監管觸角。
我市將以84個網格為監管陣地,加強“四員”隊伍法律法規培訓和業務考核,做到持證上崗,定期召開“四員”會議,分析形勢解決問題。同時,對藥品安全“四員”隊伍建設進行廣泛宣傳報道,引導藥品經營者和群眾支持配合“四員”工作,有效發揮投訴舉報、信息公開、行業自律、輿論監督等作用,提高公眾安全用藥意識。根據計劃,全市將于2024年12月底前配齊配足藥品安全“四員”,并達到規范化建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