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教育格局正在悄然發生著改變,協同育人成了教育高質量發展中的一道熱題。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教育大會上指出,“辦好教育事業,學校、家庭、社會、政府都有責任”,黨的二十大也明確提出“構建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等法律文件的相繼頒布出臺,協同育人的重要性被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如何答好協同育人時代考題?我市也在積極探索與實踐。
去年,瑯琊區教體局攜手華東師范大學基教所教育局長專業發展研究中心,在瑯琊區4所學校開展家校合作項目實驗,整合各類社會資源繪制校外實踐共育點,開展心理健康培訓等活動補齊家校共育薄弱點,設立“家長開放日”等解鎖教育合作困難點,積極探索協同育人機制,為學生成長成才賦能。
作為家校協同共育項目實驗校,滁州市寶山學校打造“五好”家校共育特色品牌,即讓家長成為教育“好伙伴”、教育“好監督”、管理“好助手”、發展“好參謀”、孩子“好朋友”。該校校長黃守榮高興地說,隨著家、校、社會協同育人工作的推進,家長對于學校的滿意度和美譽度不斷提升,家長參與學校工作的積極性不斷增強,家長與學校的溝通渠道逐漸暢通,家校合作新局面已然形成。
通過參加家校共育實踐活動,滁州市西澗小學學生家長趙玉蓮認識到,所謂“家校共育”,就是家庭和學校之間的一種合作關系。在這一關系中,家庭和學校目標一致,職責不同。家庭的主要職責,在于給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環境,陪伴孩子健康成長,并配合學校、教師完成對孩子的教育。學校、教師的主要職責是確保孩子在學校接受良好文化教育、養成良好品格。所以家長一定要更新自己關于教育的理念,既不能把孩子扔給老師,單純地讓老師管教,也不能干涉老師的教育,只有學校和家庭共同引導,才能讓孩子在成長的道路上不走偏路。
瑯琊區教體局局長李志介紹,家校合作共育項目實施以來,不僅在家、校、社合作育人機制建設、區域教育生態建設上取得了良好效果,而且在推動學校其他各項工作、促進教育高質量發展上也產生了明顯的作用。下一步,他們將繼續探索實踐,努力在家校共育上取得新成效。
一花獨放不是春,百花齊放春滿園。實踐探索中,業內人士也深深地感到,推進家、校、社協同育人并非易事,發展中還面臨不少問題和困難。不久前,在瑯琊區教體局舉辦的區域教育生態示范區建設“瑯琊論壇”上,華東師范大學基教所教育局長專業發展研究中心主任方華坦言,目前各地都在抓家、校、社共育,但并沒有形成一種常態。
在市教育體育局副局長徐赟看來,目前家、校、社協同育人在探索推進中存在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三方職責定位不夠清晰,導致難以開展有效的合作,容易出現“5+2=0”的現象;二是協同資源有分化,即學校教育存在資源配置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家庭教育面臨重經濟資本、輕文化資本和教育資本傾向,社會教育的教育資源發育得不健康,社會上的培訓機構魚龍混雜、參差不齊,販賣焦慮,偏離教育本質;三是協同過程存在低頻率、單向度與缺乏深度。
徐赟認為,破解家、校、社協同育人合作困境有三個發力方向:盡管有了法律文件的支撐,但這并不代表實踐改革的形成,最終還要靠廣大一線教育者在探索實踐中落實,只有建立協同合作機制,才能促進家、校、社形成育人合力;深化對協同育人主體定位的認識,明確家庭、學校、社會,包括政府在內的責任分擔,構建一個良性的教育社會契約,凝聚多方力量,增強家、校、社協同育人的教育實效;在實踐探索的同時,要關注協同育人的理論闡釋,為家、校、社的主體關系以及協作參與模式的構建提供理論和觀念上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