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
為保障因工致殘人員的基本生活,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依據《關于公布2022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計發基數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93號), 決定對全市工傷職工的生活護理費進行調整。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對象
2022年12月31日前發生工傷,享受生活護理費的工傷職工。
二、生活護理費調整標準
生活護理費調整標準:以安徽省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401元/月)乘以護理費待遇率。
三、費用來源
參加工傷保險并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生活護理費的人員,此次調整增加的部分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調整后的生活護理費從2023年1月1日起執行。
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