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各餐飲服務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餐廚垃圾管理,規范餐飲企業產生的餐飲油脂未采取預處理措施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網,影響管網、污水處理設施運行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的行為,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根據《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滁州市餐廚垃圾管理條例》《滁州市城鎮排水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稱餐飲服務單位包含城區各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酒店、賓館、餐館、火鍋店、小吃店等各類大中小型餐飲單位。
二、城區范圍內所有經營餐飲業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在污水排放處應依法設置油水分離器或隔油池,防止油污污染市政管網。
三、 餐飲服務單位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傾倒廢棄油脂和含油廢物的,由城市管理部門依據《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第五十六條的規定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拒絕、阻撓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全椒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