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全媒體記者鄭成雪)中、高考在即,為確保考生有一個安靜的學習、考試和休息環境,日前,市生態環境局、市城管執法局、市教體局等六部門聯合發布《關于加強滁州市2023年中高考期間環境噪聲監督管理工作的通告》,6月1日至6月17日,我市實施環境噪聲管理限制性規定。
《通告》規定,6月1日至6月17日期間,禁止午間(中午12時至14時)和夜間(22時至次日凌晨6時)從事建筑施工作業、房屋拆除作業、室內裝修和其他產生噪聲污染的生產、經營活動。搶修、搶險、應急等特殊作業除外。禁止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廣播喇叭,禁止各類文化娛樂、餐飲等公共服務場所噪聲超標排放,禁止在城區范圍內占道搭臺演出。嚴格控制在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活動;嚴禁在夜間從事露天卡拉OK和廣場舞等娛樂活動。工業企業廠界噪聲嚴格控制在國家規定范圍之內,嚴禁超標排放。
在高考考試期間(6月7日至6月8日)和中考考試期間(6月14日至6月17日),各考點周圍500米范圍內,禁止建筑施工作業、室內裝修,以及其他產生噪聲污染影響考試的行為;各類車輛必須服從交通管制,禁鳴喇叭,減輕噪聲污染。
《通告》倡議,廣大群眾要自覺遵守《滁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和社會公德,規范經營活動和行為,防止產生噪聲干擾鄰里考生學習、考試和休息。我市各有關管理部門將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切實加強中高考期間的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對違反《通告》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從嚴查處。群眾如發現存在《通告》限制性規定的行為,可撥打12345電話進行監督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