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受益于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戰略,我省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用電負荷持續攀升,尤其是在夏季、冬季季節性高峰用電部分時段電力平衡比較困難。為保障我省電力用戶用電需求,提高用戶參與移峰填谷的積極性,擬對我省夏季峰谷時段劃分、尖峰電價溫度觸發條件、應急跨省購電預告等政策進一步優化調整,確保迎峰度夏(冬)期間電力安全穩定供應。
一、關于優化峰谷分時電價執行時段的說明
通過峰谷時段調整,利用價格信號引導用戶調整生產班次、將可轉移的高峰負荷移到谷段和平段,改善電力供需狀況,將有利于我省迎峰度夏期間電力保供,為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保障我省電力系統安全穩定經濟運行提供支撐。同時兼顧與滬蘇浙省份的時段差異,有效銜接省間置換電交易,確保省間電力互濟順利開展,最大限度緩解我省晚高峰電力供應緊張形勢。
二、關于調整季節性尖峰電價溫度觸發條件的說明
為保障電力供需平衡和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我省于2021年12月1日起執行季節性尖峰電價和需求響應補償電價政策。政策執行以來,有效調動了用戶參與電網削減高峰負荷的積極性。面對今夏更為艱巨電力供應形勢,為進一步發揮需求響應作用,借鑒江蘇省尖峰電價政策情況,對我省尖峰電價溫度觸發條件進行完善,引導用戶錯峰用電。
三、關于完善應急跨省購電預告機制的說明
2022年夏季,我省面臨罕見極端高溫天氣,為保障省內電力用戶用電需求,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組織電網企業根據國家跨省電力交易規則,通過省間協議、省間現貨市場交易、省間臨時互濟、跨省應急調度等多種方式購電(簡稱“應急跨省購電”),有效緩解了我省用電緊張的局面。并建立應急跨省購電費用分攤預告機制。為回應用戶有關訴求,保障用戶知情權,在總結前期工作經驗基礎上,在迎峰度夏(冬)等特殊時期,進一步完善提前預告機制,便于電力用戶合理安排用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