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安徽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開展征地區片綜合地價調整工作的通知》(皖自然資管函〔2022〕382 號)的要求,滁州市市本級將開展新一輪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調整工作。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重大決策風險評估辦法的通知》(皖政〔2017〕123號)、中共滁州市委政法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規定,現將滁州市市本級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調整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有關事宜公示如下:
一、事項名稱
滁州市市本級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調整。
二、事項背景與概況
2018年,我市以《滁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同意調整市本級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和地上附著物等補償標準的的批復》(滁政秘〔2018〕75號)公布了市本級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適時調整補償標準,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是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服務保障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基礎性工作。
本次市本級被征收集體土地上房屋、其他附著物及青苗補償標準調整工作覆蓋整個瑯琊區、南譙區行政區域。調整主要考慮當地物價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進行綜合測算取得。
三、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內容
(一)對象范圍
可能受事項影響的利益相關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主要內容
事項對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影響;事項對當地居民生產、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響;事項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最關注實施過程中的哪些問題;其他方面的意見和訴求。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可以在公示期間以信函、郵箱、電話等方式,向我單位提交相關意見。
聯系地址:龍蟠大道109號1110室
聯系電話:0550-3063335
聯系郵箱:2309126973@qq.com
五、公示周期
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10日。
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