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全媒體記者王 瓊)近日,滁城代女士撥打市12345政務服務熱線咨詢,想了解下城鎮職工生育津貼領取條件及標準。市醫保局回復稱,按照企業費率參保繳費的用人單位女職工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一般來說,計發月數為:正常分娩計發月數3個月,剖宮產計發月數增加0.5個月,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增加2個月。
不過享受生育醫療待遇,需具備一定條件:參保人員需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并且連續繳納城鎮職工醫療保險10個月以上的(過渡期間以原生育保險累計繳費時間計算),自第11個月開始可享受生育待遇。正常參保男職工,其未就業配偶在分娩時,也能享受補助,但需滿足男職工連續繳納醫療保險10個月以上,女方未就業且未參加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女方分娩時可申請男職工未就業配偶生育補助,補助標準為定額1000元,但不享受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如何領取?據介紹,生育津貼申領待休完法定產假后,與其單位聯系,由單位統一辦理或到醫保中心窗口辦理報銷手續。辦理生育津貼需提供出院小結或加蓋科室章的門診病歷、醫保電子憑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或社保卡、加蓋單位公章的《生育津貼申領表》及銀行賬號。對于產假期間從原單位離職的,由新企業接續繳納職工醫保,期間醫保無中斷,不影響生育津貼領取;產假期間從原單位離職,改為靈活就業人員繳費,生育津貼享受至中止參保當月;產假期間從原單位離職,由機關事業單位接續繳納職工醫保,生育津貼享受至中止參保當月。
需要提醒的是,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不享受生育津貼,其產假期間工資福利由用人單位發放;靈活就業人員不享受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