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電動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
為加強我縣電動車管理,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來安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聯合來安縣城管執法大隊自2022年4月15日開始,對電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 整治對象:轄區內加裝遮陽棚、擋風被、防風罩、無牌、闖紅燈、逆行、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
2. 整治措施:對在轄區內各主次干道、商業街區行駛的電動車加裝遮陽棚、擋風被、防風罩現場拆除;無牌、加裝遮陽棚、擋風被、防風罩停放在沿街主次道路電動車當事人不在現場一律進行拖移;對闖紅燈、逆行、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的規定的實施處罰,同時將被處罰人情況報縣文明辦予以通報。
3.被拖移車輛處理:所有被執法拖移電動車,請攜帶車輛有關證件和本人身份證到藍天白云執法點接受處理,憑放車單到縣城管執法大隊院內領取車輛。
敬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全力支持和配合整治工作,共同營造平安、和諧、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
來安縣公安局交管大隊
來安縣城管執法大隊
2022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