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滁金管委〔2022〕1號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經市政府同意,自2022年4月1日起,適度調整全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具體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借款人家庭只有1人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由現行的30萬元調整為40萬元;借款人家庭有2人及以上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由現行的40萬元調整為50萬元。
二、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借款人家庭購買新建商品房的,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不低于30%調整為不低于20%;再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由現行的不低于50%調整為不低于40%。
三、對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不再設定套數限制。
請你中心根據借款人家庭繳存住房公積金情況制定貸款額度具體執行標準,并組織實施。
滁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