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輸入”任務艱巨復雜。為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滁州公安機關依法履職盡責,始終保持對各類涉疫違法犯罪行為的“零容忍”。
經查,2022年3月21日以來,王某(男,來安縣人)先后組織8名員工駕車往返南京、滁州配送貨物,并通過交替使用手機隱瞞行程、不向村(社區)報備等方式故意逃避防疫檢查,妨礙疫情防控工作。來安縣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分別給予王某等9人行政拘留、罰款、警告處罰。
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市民群眾、駕乘人員認真履行防疫責任和義務,自覺遵守疫情防控各項規定。
滁州市公安局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