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玉科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2022年1月4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變動,李德文辭去滁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滁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滁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玉科代理檢察長,并報省人民檢察院和省人大常委會備案。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玉科代理檢察長的決定
(2022年1月4日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因工作變動,李德文辭去滁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滁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地方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滁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李玉科代理檢察長,并報省人民檢察院和省人大常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