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網訊 小法庭,發揮大作用,作為法院的派出機構,人民法庭扎根基層,積極利用司法資源優勢,參與社會治理,助力鄉村振興。
11月1日,天長法院銅城法庭與轄區派出所通過“庭所聯動”機制,高效調解了一起人身損害糾紛矛盾,將糾紛化解在訴訟之外。當天上午,銅城派出所接到報警電話,稱李某因電動車充電,阻礙了趙某通行,在李某挪車的過程中,雙方發生扭打,造成李某軟組織挫傷,派出所民警及時控制了局面,但雙方就賠償事宜僵持不下。
得知此糾紛后,作為該片區的“一村一聯系法官(助理)”,銅城法庭的徐恒軍立即趕到現場,就雙方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賠償事項等一一進行釋法明理。在徐恒軍的引導下,雙方明白訴訟并不是解決問題唯一的方法,同意將案件進行調解。最終在法庭和派出所共同調解下,趙某當場賠付李某1300元。
為及時解決轄區矛盾糾紛,將矛盾迅速化解于“萌芽”之時,天長法院在人民法庭各轄區建立了矛盾糾紛化解聯動機制,積極與轄區派出所、司法所、人民調解組織等配合,相互“借力”,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調解工作,既為轄區老百姓解決糾紛提供一條便捷高效的途徑,也能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真正為轄區的和諧穩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