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朝麗
人物簡介:張朝麗,女,1978年5月生,敬業奉獻好人,明光市人民法院橋頭法庭審判員、副庭長。
事跡簡介:任檔案員后,張朝麗整理1949年至2008年來近59年的民刑案件,使檔案管理更加規范。在一線辦案的10年期間,她辦理民商事案件及行政案件近2000件,無一投訴、無一上訪,多次被明光市人民法院評為“先進個人”、“調解能手”、“辦案能手”等榮譽稱號。
正文:
張朝麗于2000年5月進入明光市人民法院實習,2019年2月份至今在明光市人民法院橋頭法庭任審判員、副庭長。在過去的20年里,她以極大的工作熱情和勤勤肯肯、任勞任怨的態度,在平凡的工作崗上,作出不平凡的工作實績。
崗位在哪,奉獻就在哪
參加工作以來,無論以什么身份,無論是什么崗位,張朝麗都盡心盡職的完成。在聘用期間,雖然拿最少的工資,干最累的事,但她都能出色的完成。通知當事人應訴、調解、開庭記錄、配合審判員調查取證、卷宗裝訂歸檔等工作件件都領先于他人。2005年任檔案員后,面對檔案室工作人員老化、工作方式陳舊、不能適應新辦公自動化的困境,張朝麗積極思考,轉變思路,摒棄老式的四角號碼卡片存卷方式,在沒有檔案軟件情況下,將明光市人民法院自1949年至2008年所有民刑案件,建立excel表格,全部錄入系統,方便查找。由于久坐,張朝麗患上腰椎間盤突出、腰骶椎滑脫,疼的不能走路,不能睡覺,但是一想到檔案室里幾萬卷卷宗,她依然選擇堅持一邊吃止疼藥一邊繼續加班加點的工作,終于在2009年順利完成該項工作。現在明光市人民法院檔案管理如此規范,都有賴于她當年的付出。
2010年6月份,張朝麗被調到審判一線工作,先后在明光市人民法院多個部門任職,十年間辦理民商事案件及行政案件近2000件。在每個工作崗位上,她都是認認真真、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始終以一顆真心、耐心、細心和敬畏之心努力工作,在這些案件中無一錯案、無一投訴、無一上訪,多次被明光市人民法院評為“先進個人”、“調解能手”、“辦案能手”等榮譽稱號。
在司法建立上,難點在基層,重點也在基層,因為基層的群眾,是中國法律最匱乏、薄弱之處,所以,只有加強對基層百姓法律宣傳,才能真正做到司法為民。張朝麗曾于2010年至2012年先后在澗溪法庭、橋頭法庭基層工作,2019年2月,在基層法庭嚴重缺人之際,她克服孩子小、父母需要照顧等諸多因素,主動前往基層,奮斗在一線。
司法為民,心系百姓
作為一名基層法官,張朝麗默默地堅守著法理和正義,努力踐行司法為民理念,對待每一件案件,不論案情簡單還是復雜,她都處處為當事人著想。在庭審前指導當事人如何正確的應訴和舉證,減少當事人因法律程序問題而使實體權利得不到處理;在庭審中耐心細致聽取雙方意見,耐心引導,詳細解釋,以對當事人的尊重換取他們對法官的信任;在庭審前后積極與當事人溝通、采取多種方式進行調解,力爭化解當事人矛盾,做到案結事了;對審結的案件積極督促履行,節約司法成本,減輕當事人訴累。
2020年疫情期間,法庭來了一位老人,說他起訴兒子不給贍養費的案件要撤訴。但張朝麗認為老人的問題還沒有得到真正解決,于是她進行了實地探訪,和老人拉起家常,了解到老人姓李,常年一個人居住,妻子多年前去世,兩個兒子在外地務工,小女兒出嫁后他就患病在家休養。老人哭著說:“經常給孩子打電話時沒有人接,沒錢用的時候也找不孩子們,活著不如死了好。”于是張朝麗立即帶著老人到其小女兒家了解情況,與其子女進行溝通,對他們進行思想教育,耐心地跟他們解釋,人都有老的時候,雖然賺錢重要,但是親情更重要。老人孩子們答應以后每個月定期給老人生活費,并且保證會經常給老人打電話,也會抽空回來看他。走的時候,老人送了很遠,說沒有想到法官真的能把他的家事處理好,真是為民作主的好官。
迎難而上,化解矛盾
作為一名法官,她在辦案過程中,始終做到心中有法、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杜絕“六難三案”,努力踐行“三嚴三實”。她用手中的法槌傾心扶持著社會正氣,抵制著歪風邪氣,嚴格自律,清正廉明,嚴格秉公執法,維護司法公正,堅決抵制各種說情、誘惑,壓力,贏得人民群眾的理解、尊重和支持。
2019年,張朝麗接手受理了一件其他人都回辟的案件。因為該案原被告雙方均為老信訪戶,兩家相鄰,十幾年前因建房產生矛盾,近年來更是互相不讓,鬧的不可開交,鎮里多次處理未果,建議訴訟解決。張朝麗經過開庭審理、實地勘察、鄰里走訪后,與鎮里負責的人員一起作雙方思想工作,經過多次溝通,終于將該案順利化解,達成調解協議,有效的防止一起信訪案件。
和諧社會就像一首優美的樂曲,司法為民就是該樂曲中的一個章節,而每一個司法人員就像一個小小的音符,盡管音符是微小的,是普通的,可是只要在特定的位置上發出悅耳動聽聲音,就能組成和諧的主旋律,再平凡的人,再平凡的崗位,只要能認真、踏實、努力的奉獻,都能譜寫出司法為民的時代強音!
已有0人發表了評論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登錄|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