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通報安徽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9年9月23日至10月29日,安徽省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滁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開展全面督察,并于2020年3月31日將督察發現的3個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滁州市,要求依紀依法進行調查處理。
滁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迅速組織調查核實,依紀依法追責問責。根據核查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對22名領導干部嚴肅問責。其中,處級干部1人,科級及以下干部21人;給予黨紀處分1人,誡勉談話9人,提醒談話7人,責令檢查2人,批評教育3人。
一、滁州市白米山白果洼石灰巖礦生態治理問題
督察發現,2016年媒體披露白米山白果洼礦區環境問題后,該礦區環境問題整改工作一拖再拖,地質環境治理方案得不到有效落實,群眾反映強烈。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及南譙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白果洼礦山治理工作推進不力。
滁州市按照有關規定,分別對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原局長、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南譙分局局長進行提醒談話;責令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科科長、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南譙技術服務中心副主任作出書面檢查;對原滁州市國土房產局礦產資源科科長、原滁州市國土房產局南譙分局局長助理進行誡勉談話;對原滁州市國土房產局南譙分局礦管股負責人、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南譙分局沙河國土所負責人、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南譙技術服務中心資源股負責人進行批評教育。
二、滁州市南譙區“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緩慢問題
督察發現,南譙區本應取締關閉的16家(原龍蟠社管中心區域內)“散亂污”企業未取締關閉到位,多家“散亂污”企業(主要在原龍蟠社管中心、腰鋪鎮區域內)未列入清單整治,違法生產、違法排污問題突出,環境污染嚴重,群眾反映強烈。南譙區原龍蟠社管中心、腰鋪鎮、沙河鎮、珠龍鎮等四個單位黨委政府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思想認識不到位,沒有認真履行好屬地管理責任,區住建交通局對轄區內混凝土攪拌站環境污染督導檢查工作重要性認識不高,監管流于形式。
滁州市按照有關規定,責成龍蟠街道、腰鋪鎮、沙河鎮、珠龍鎮、區住建交通局等五個單位,分別書面向南譙區委、區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分別對南譙區原龍蟠社管中心副主任、南譙區腰鋪鎮副鎮長、南譙區沙河鎮副鎮長、南譙區珠龍鎮副鎮長、南譙區住建交通局分管領導進行誡勉談話;對南譙區原龍蟠社管中心黨委委員、南譙區沙河鎮原副鎮長、南譙區腰鋪鎮副鎮長進行提醒談話。
三、來安縣白鷺島省級森林公園(復興林場)內頤蘭香居違法建設問題
督察發現,來安縣白鷺島省級森林公園(復興林場)內頤蘭香居項目五棟獨棟建筑物,未辦理規劃和用地審批手續,位處生態保護紅線區域內。來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對頤蘭香居違法建設問題整治推進不力。
滁州市按照有關規定,責成來安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分別向來安縣政府和滁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做出深刻書面檢查,分別對來安縣原林業局局長、復興國有林場場長進行提醒談話;對來安縣原林業局黨組成員、復興國有林場副場長進行誡勉談話;給予復興國有林場保護科科長黨內警告處分。